各分局、南部山區管委會生態保護與綠色發展局,各有關排污單位:
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試點暫行辦法的通知》(濟政辦發〔2023〕13號)、《濟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濟南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濟環發〔2023〕25號)等有關要求,為規范主要污染物排污權的核算管理,我局制定了《濟南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核定技術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